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张琳 王贵青)盗版书籍看上去便宜好用,却是名副其实的“毒教材”,既影响学习者的阅读体验,又侵犯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利,还扰乱了市场秩序。今年以来,湘乡市人民检察院以“办案护企”为契机,精准打击知识产权犯罪,以维护原创者的权益,守护出版社市场的秩序。近期,湘乡市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制售盗版教辅图书的案件。
经查,犯罪嫌疑人唐某一、唐某二、张某、王某四人在听说倒卖盗版书籍利润丰厚后,便萌生了“入伙”的念头。2023年3月,他们非法注册了某商贸商行,并以此为主体在某电商平台上开设了八家网店。刚开始,他们选择从上家进货。“盗版教辅书的进价一般是11-12元,我们再加2-3元在网店出售”,他们交代,这种方式只持续了半个月,因为上家被当地文化部门查处,停止供货了。
进货链中断后,可观的利润让他们无法收手。2023年6月,为了保障货源、降低成本,唐某一、张某等四人决定合伙出资购买电脑、打印机、复印机、胶装机等印刷设备,由张某提供教辅书电子版、唐某二提供场地,继续盗印教辅图书在网上售卖。截至案发,他们已生产热门盗版教辅图书一万余份,通过某电商平台网店销售四千余本,销售额达十万余元。
案件被移送到湘乡市人民检察院后,承办检察官从案件定性入手,全面审查发货及账单记录、网络平台后台数据明细等证据,准确认定侵权销售数量和金额;针对涉案作品是否“未经著作权人及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出版社许可”要求公安机关补充证据;积极开展释法说理工作,促使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,并及时开展追赃挽损工作。最终以犯罪嫌疑人唐某一、唐某二、张某、王某四人涉嫌侵犯著作权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。
2024年4月,唐某一、唐某二、张某、王某四人被依法判处刑罚,案件处理结果得到了当事人认可,既实现了惩治与教育相结合的社会效果,也以检察之力保护了知识产权、护航企业发展、维护经济秩序。
湘乡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推进“检察护企”专项工作,严厉打击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,通过办理一案,促治一片、惠及一方,为保护知识产权、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贡献新时代检察力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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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湖南法治报









